更大力度支持浦东及临港新片区,上海高院推出31项重点任务

发布:2019-10-23 9:24:25  来源:转载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为更大力度支持浦东及临港新片区的发展,2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对外发布。

《若干意见》结合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自贸区新片区建设、科创中心建设等重点任务,以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全面深化改革、提升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为宗旨,从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健全与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相配套的审判体制机制建设两个维度,全方位、多领域地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浦东开发开放的工作机制。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斌介绍,《若干意见》共涉12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和67个具体举措。

其中,结合上海高院制定的营商环境专项实施方案,规定了4项具体举措:一是做好与证照分离、负面清单管理等改革领域的司法衔接工作,二是依法保障浦东新区金融制度创新和金融领域开放,三是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破产企业救治和清算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相适应的组织体制和审判机制。

同时,为了服务保障浦东新区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创中心核心承载区,上海法院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升级版建设,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为进一步促进各项举措落地,上海高院将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形成了《若干意见》的重点任务分解表,将责任落实到上海高院各相关部门,重点依托上海浦东、静安、一中、二中、三中、海事、金融法院等,以期举全市之力推进各项工作。

发布会上,上海浦东法院院长吴金水还介绍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十项重点工作举措》(下称《十项举措》)的相关情况。

重要举措涉及上海浦东法院设立自贸区法庭和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临港新片区审判站;通过健全远程审判、巡回审判等便利诉讼机制,推进“书状先行”的庭审方式改革,进一步发挥该院自贸区法庭、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的集约化审判优势,深入梳理新片区内企业涉诉情况,加强对新片区建设相关法律问题的研判分析,为新片区管理部门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为了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十项举措》还将加快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审判事项现场办理目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诉讼智能云柜”系统,设立跨域立案服务专窗,借助“移动微法院”和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推动诉讼事项实现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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